3月3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,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,纠正和查处电力价格执行中的乱加价、乱收费行为,有效缓解实体经济企业困难,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,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,此次电力价格专项检查,将依法查处电网企业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,或采取改变用电类别、价外加价等方式,变相提高销售电价;未经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批准,自立名目,擅自向用户收取管理费、服务费等,以及改变收费主体或形式,变相收取国家已取消收费项目等行为。
通知要求,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,特别是市、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实检查力量,加强培训,认真学习电力价格政策,提高办案水平。要采取集中检查、重点督查、下查一级、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。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重大价格违法问题的单位,要重点检查;对问题未纠正的,要加大力度进行彻底纠正和处理;对提高实体经济企业、商户销售电价,转嫁负担,多收费用等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。要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,鼓励群众投诉,对于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。
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案件,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。
此次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将持续至10月31日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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